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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州老窖: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1-60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和提案

4.00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吕先锫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

向公司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有关联关系股东外的全体股东,就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和提案4.00征集投票权,

就提案5.00征求表决意见。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

投票。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15:0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12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 71 号泸州老窖

营销网络指挥中心东楼 1-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淼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6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32,081,94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34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78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 183,910,4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57%。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75,870,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2.9694%。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 27,698,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1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65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156,211,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47%。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65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 156,211,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4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鉴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

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6,09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579%;反对 5,687,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1%;弃权 29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7,925,5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457%;反对 5,687,0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0923%;弃权 297,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20%。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926,2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3721%;反对5,554,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9%;弃权2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8,058,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179%;反对5,554,309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201%;弃权297,9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620%。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过。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6,229,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721%;反对 5,554,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59%;弃权 29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8,058,2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179%;反对 5,554,3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0201%;弃权 297,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20%。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926,229,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3721%;反对5,554,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9%;弃权29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8,058,2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179%;反对 5,554,3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0201%;弃权 297,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20%。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团队成员薪

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1,780,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77%;反对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29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波、王宏恩现场鉴证并就本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