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9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事项
进行了监督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
报告》《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16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2.2020年年度报告
3.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第九届监事会十一次会
2021年4月29日 项报告
议
4.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6.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提名第十届监事会
第九届监事会十二次会
2021年6月4日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
议
案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
2021年6月29日 第十届监事会一次会议
席的议案
1.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8月26日 第十届监事会二次会议 2.关于2021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1.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
2.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2021年9月26日 第十届监事会三次会议
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
法》的议案
3.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2021年10月27日 第十届监事会四次会议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2021年12月23日 第十届监事会五次会议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2021年12月29日 第十届监事会六次会议
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列席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调阅有关资料、开展现场调研和听取工作汇报等
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
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
易、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切实做到规范
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审议事项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忠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本着审慎经营、有效
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
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及审
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财务运转良好,《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的评价客观、公正。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具有商业实质,各项
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是在公平、公正
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跟踪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进程,对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生产经营中得到了持续和严
格的执行,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6.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监事会认为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