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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州老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

   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1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

   事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   现场结合                                  是否连续   列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独立董事     内应参   视频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股东
                                 式参加董   席董事
  姓名       加董事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     次数
 杜坤伦         6         1          5        0         0           否       0
 徐国祥         6         1          5        0         0           否       1
 谭丽丽         6         0          5        1         0           否       1
 刘俊海        18         3         14        1         0           否       0
 陈有安        12         3          9        0         0           否       1
 孙东升        12         3          9        0         0           否       0
 吕先锫        12         3          9        0         0           否       1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
际,对于上述会议的决议没有异议。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在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分

别担任主任委员。2021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分工明

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

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 16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积极

指导并监督内控工作,勤勉尽责地审定公司财务报告,发表独立客观

的审阅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战略委员

会对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了认真分析,审议了各项对外

投资议案,为公司的战略发展保驾护航;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保了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高

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顺利进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督促公司建立

和优化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薪酬与考评机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和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积极倡导、促进、审议落

实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措施。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董事会议案,并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12 项公司生产经

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序                                                       意见
        发表时间                    事项
号                                                       类型
                         1.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1   2021 年 4 月 15 日                                               同意
                         2.关于收购泸州三人炫酒业有限公司 5%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2.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
2   2021 年 4 月 29 日   意见                                        同意
                         3.关于 2020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1.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
3   2021 年 6 月 4 日    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   2021 年 6 月 29 日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1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5   2021 年 8 月 26 日 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同意
                        独立意见
6   2021 年 9 月 20 日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7   2021 年 9 月 26 日                                               同意
                        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8   2021 年 12 月 29 日                                              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们严格贯彻执行《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通过实地

考察、会议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

况进行了监督核查,向董事会提出多项建议和意见。

    2.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投资项目、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主动获取决策所

需的信息,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每项议案文件,尤其对利
润分配、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涉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

行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行使表决权,审慎发表独立意见。

    3.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20 份,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4.我们及时掌握证监会、交易所的最新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对相

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加深了对新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

了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

    2022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诚实、守

信、勤勉、认真、尽职地依照法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知识及独立性,积极建言献策,不断

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水平,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杜坤伦、徐国祥、谭丽丽、

                            刘俊海、陈有安、孙东升、吕先锫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