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2-22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线上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9日 14:3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6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线上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刘淼董事长 5.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7 人,代表 股份 937,89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73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5 人,代表股份 190,832,0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2.9675%。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1.00.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7,84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46%;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4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 2.00.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7,8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46%;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 3.00.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7,7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95%;反对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弃权 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 4.00.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37,8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46%;反对 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 5.00.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7,88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89%;反对 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821,4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6,105,1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8095%;反对 1,392,4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485%;弃权 393,91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045,6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39%;反对 1,392,4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97%;弃权 393,91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64%。 7.00.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7,6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792%;反对 1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6%;弃权 4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636,9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8%;反对 14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7%;弃权 4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6%。 8.0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国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7,74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42%;反对 13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弃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683,9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4%;反对 13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7%;弃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 李国旺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龚正英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职工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7,165,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226%;反对 708,8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6%;弃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106,2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96%;反对 708,8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14%;弃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 龚正英女士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00.以累积投票制,补选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唐时军,同意股份数:918,118,641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918%。 10.02.候选人:欧飞,同意股份数:908,705,213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881%。 唐时军先生、欧飞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波、徐小玉就本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