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关于召开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2022-10-19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2-58
债券代码:149062 债券简称:20 老窖 01
关于召开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持有人:
根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2 年 9 月 9
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通知》”)、2022 年 9 月
26 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延期召开泸州老窖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延期通知》”),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
司”、“受托管理人”)召集本次会议,发行人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49062
(三)证券简称:20 老窖 01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4.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3.50%
5.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3 月 17 日至 2025
年 3 月 16 日
6.付息日: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3 月 1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7 日
(四)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二)10:00-12:00
(五)投票表决时间:2022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二)10:00-12:00
(六)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线上
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会议召开形式为非现场方式。
(七)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受托管理人联系人:类成龙、江雨泫、王博雅
电话:18813030752
邮箱:Yuxuan.Jiang@cicc.com.cn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见证律师联系人:杨波、冯兰
电话:010-65527227
邮箱:lan.feng@kangdalawyers.com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并通过电子邮件投票的方式
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需将本通知所附的表决票(参见附件四)、授
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三,如适用)扫描件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 12 点
前发送至上述全部邮箱地址(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
的时间为准)。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
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文件盖章
纸质版寄送至受托管理人处的邮寄地址。表决票电子邮件与纸质版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以电子邮件为准。
(九)出席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0
老窖 01”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
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
必是债券持有人。
债券持有人对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债
券持有人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额不计入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
2.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3.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在册的持有
人均有权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泸
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约定的
无表决权的持有人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见,
但没有表决权,其代表的债券张数不计入有表决权债券张数总数,详
见《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参会情况: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共计 8,528,000 张,占
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56.85%,达到了本期未偿还且
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已回购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64.82%,反对 0%,弃权 35.18%
通过
议案 2:《关于修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42.57%,反对 43.36%,弃权 14.07%
未获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 2022 年 9 月 9 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持
有人会议通知》、2022 年 9 月 26 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持
有人会议延期通知》。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参加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
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其他
无。
六、附件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