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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推荐第六届董事会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意见2005-05-28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推荐第六届董事会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推荐第六届董事会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事宜进行审议,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介绍,股东推荐单位承诺:苗长江先生、任德祚
先生、王政先生、李生国先生、魏毅军先生、范明先生、寇铁兵先生、王卫民女士,均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
提名程序合法。因此本人同意上述人员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张强、苏天森、陈志坚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