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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股份: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12-15  

						股票简称:长城股份	股票代码:000569	编号:2006-037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苗长江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443,126,2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75%。全部为限售流通股股东。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38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方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443,126,225股。同意420,026,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79%;反对0股;弃权23,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21%。
    2、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文件规定,鉴于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年承担公司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超过了连续服务最多5年的规定期限,应该进行更换。公司决定改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相关咨询业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35万元。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443,126,225股。同意443,126,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方式和统计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