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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特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1994-12-31  

						

长城特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1994年  94年比93年增长%   1993年    1992年 
 主营业收入(万元)          208031.42           -6.46 222392.36 201317.28
 利润总额(万元)             20098.68            1.01  19897.58  12109.10
 税后利润(万元)             17165.02            1.33  16939.67   8113.10
 资产总额(万元)            364521.15           26.81 287464.13 178215.99
 股东权益(万元)            101121.48            9.42  92413.12  54405.53
 每股净资产(元/股)              1.63           -0.01      1.64      1.02
 每股收益(元/股)(全面摊薄)      0.28           -6.67      0.30      0.15
 股东权益比率(%)               27.74          -13.72     32.15     30.53
 净资产收益率(%)               17.74           -3.22     18.33     14.91
    注:本公司1993、199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为含税收入,按同口径,1994年主营业务收入应为208,031.42万元,按上年降低6.46%,其主要原因是治金部要求我公司限产2.5万吨。
二、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要公司董事会对1994年度利润提出如下分配预案,1994年度完成利润20,098.68万元,税后利润17,165.02万元,经提取10%法定公积金和5%公益金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因本公司50万吨特殊钢新区项目一期工程炼钢系统将于1995年9月破土动工,需开工资金2亿元,所通过增资配股解决。配股方案为:以现有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25股,每股配价拟定2.002.50元,所醑股票享有1994年度利润分配权。以上方案需经1995年5月18日股东大会批准,配股方案还需经证券主管部门审批。
三、业务回顾
    1994年,本公司在资金空前紧张、钢材市场极不景气、治金全行业限产压库的条件下,经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加速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技术改造、采取灵活多样的促销措施以及认真开展增收节支活动,取得了在全国同行业内相当不错的业绩。
    1、公司全年生产特殊钢51.26万吨,钢材48.66万吨,主营收入20.80亿元,实现利润20,098.6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利润16,483.6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82.01%。公司全年出口创汇222.7万美元;完成基建、技改投资额4.12亿元;相当于“七五”期间总投资的121%。    
    2、1994年度,本公司通过了国家一级计量单位复评,获得档案管理国家二级单位称号:1Cr12Mo汽轮叶片用热轧条钢继174PH钢棒又获冶金部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四川省1994年度名牌产品称号、钢塑复合带用冷轧带钢被授予国家级新产品称号,有八面新产品、新技术获冶金部科技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励。在1994年的全国企业评价中,本公司被授予全国国防军工协作配套先进企业,是连续六年进入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的289家企业之一,是中国竞争力百强企业和全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
    3、本公司在1994年度实现利润20,098.68万元,是年初溢利预测的83.75%;未能达到年初溢利预测目标,主要原因是根据固定宏观调控要求,按国务院、治金部、四川省政府的部署压库限产2.5万吨钢产量所致。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1994年12月31日)
1、股本结构
    股份单位:万股;每股1元

     股份类型      年初数  占总股本%   年末数  占总股本%
 尚未流通股份                                           
 国家股             37,378    66.300  38,915.5    62.750
 法人股             10,000    17.737    13,200    21.287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2.1     0.003      2.10     0.003
 尚未流通股份     47,380.1    84.040 52,118.11    84.040
 合计                                                   
 已流通股份                                             
 A股               8,997.9    15.960  9,897.90    15.960
 股份总额           56,378       100  62,015.5       100
    注:①1994年10月本公司以10:1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1993年度红股。
    ②国家股扯要数系将2,200万股过户到深圳平安实业投资公司持有后的数据。
2、前十名最大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四川省治金工业厅                 38,915.5       62.75
 天骥投资基金                        2,200        3.55
 深圳平安实业投资公司                2,200        3.55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862.3        3.00
 深圳蓝天基金                        1,100        1.77
 攀枝花钢铁公司                      1,100        1.77
 深圳笋岗仓库股份有限公司              660        1.06
 深圳中财投资发展公司                  550        0.89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公司          550        0.89
 才裕建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330        0.53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变化原因
    刘立中    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1,650      送93年红股
    翟光辉    副董事长             1,650      送93年红股 
    葛饮明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650      送93年红股 
    武维宇    董事                 1,650      送93年红股 
    吕聿信    董事、副总经理       1,650      送93年红股 
    蒋光荣    董事、副总经理       1,650      送93年红股 
    朱振奎    董事、副总经理       1,650      送93年红股 
    梁朝诚    董事、副总经理       1,650      送93年红股 
    高东生    董事                 1,650      送93年红股
    王  勇    董事                     0      新选董事
    谢  春    董事                     0      新选董事
    杨福川    监事会主席           1,650      送93年红股 
    何  川    监事                 1,650      送93年红股 
    陈洪金    监事                 1,650      送93年红股 
    牟绍俊    监事                 1,650      送93年红股 
    李安尚    监事                 1,650      送93年红股

六、重要事项
1、本公司“九五”重点技改、基建项目50万吨特殊钢新区一期工程炼钢系统已纲入了江泽民主席访法成果,项目所需外汇由法国政府贴息贷款解决。《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以国经贸改(1994)773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方案经治金部审查,以(1994)治建字653号文批复。项目力争1995年9月开工。
2、才裕建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协议受让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所有的本公司330万股法人股。
3、本公司1993年度股利于1994年10月进行了派发。其结果来全体股工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派发现金1.50元并派送红股1股,与股东大会决议一致。
4、本公司本年度无重大诉讼法律诉讼事项。
5、1995年3月28日,由四川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蒲海清同志率领的四川省政府22个部门的领导到本公司现场办公,就本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50万吨特殊钢新区建设资金等重要问题给予了答复和落实。
七、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持股%
 长钢进出口公司       四川省江油市 进出口贸易      100%
 长城治金实业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 技术开发及咨询  100%
 长钢文汉实业公司     四川省广汉市 技术开发及咨询  100%
 长钢德阳实业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 技术开发及咨询  100%
 长钢广州实业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治金产品销售询  100%
 长城协和钢管有限公司 四川省江油市 钢材加工         49%
八、业务展望
    1、1995年本公司确定的经济目标是:生产特殊钢57万吨,钢材50万吨,主营业收入23亿元,主营业收入23亿元,实现利润2.2亿元,完成技改投资额4亿元,出口创汇500万美元。
    2、1995年本公司开展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改革统揽全局,以转换观念为先导,以盘活资金为中心,以改善销售为突破口,以调整产品结构为保证,把功夫下在内部,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快技改进度,确保50万吨特殊钢新区工程在9月份开工。
    3、1995年本公司开展业务工作的主要措施是:
    ①进一步深化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努力盘活企业资金和加强成本控制力度;
    ②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努力盘活企业资金和加强成本控制力度;
    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坚决打好50万吨特殊钢新区工程开工第一仗;
    ④以改革统揽全局,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九、其他事项
    1、公司基本资料
    公司中文名称: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江油市江东路
    法人代表:刘立中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编号:0569    简称:川长钢A
    会计师事务所:四川会计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四川省投资与证券律师事务所
    2、本公司资料置于公司证券投资部
    查阅方式:电函、来人均可
    查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股证相关事务联系人:郭勇  沈青峰
    联系电话:(08244)652384
    传真:(08224)221106
十、财务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四川会计师事务所
川会师审字(1995)第122号
关于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所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1994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  些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由贵公司管理当局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审计的基础上对这睦财务报表表示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等,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等专业标准实施的。  合理确信财务报表无重要错漏,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会计帐薄、报表、抽查会计凭证等  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本报告后附贵公司已审的财务报表相关的财务报表注释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表达了贵公司199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199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并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原则。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锡光
                    中国·四川·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贺  军
                                  报告日期:1995年4月13日

(二)财务报表附注
    1、重要会计政策
    ①会计制度及会计年度
    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公司以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②仿帐本位币与记帐方法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③记帐原则与计价原则
    公司按权责发生记帐;公司取得和购建的各项财产物资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按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核算。
    ④货币换算
    公司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固定汇价记帐,决算日,按国家公布的该日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民币金额与原帐面人民币金额之差作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国家实行外汇体制改革,汇率并轨后,公司按1994年1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与原帐面人民币金额之差,作汇兑损益记入当期财务费用。
    ⑤坏帐准备
    公司按应收帐款年末余额的5‰提取,另由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所对1993年4月30日资产评估时,将帐龄三年以上难于收回的部分应收帐款4.664万元,从资产评估增值中抵减而列作坏帐准备;除应收帐款外,其它债权采用直接核销法按实际确认的坏帐金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⑥存货及成本的核算
    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中的原材料、燃料采用计划价格核算,按加权平均法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并依据实际信用数分配价格差异,使之调整为实际成本;产成品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产品成本;低值易耗品领用时一次性摊销。产品成本计算方法为逐步结转分步法。
    ⑦待摊费用
    公司待摊费用一般在一年内按实际受益月份平均分摊,受益期超过一年者列为长期费用并按实际受益月份平均摊销;对于轧辊、钢包等价值大,使用寿命难测的生产必需品,在待摊期内按技术测定的定额分月摊销,已摊金额与领用金额之差,年终调整生产成本。
    ⑧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公司固定资产标准是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万元以上;公司按照国务院国发(85)63号文《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的规定,采用直线法依分类折旧率计提折旧,确定折旧率时未考虑固定资产残值。分类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年折旧率(%)
    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6.369.84
    机械设备              5.765.88
    动力设备              5.766.12
    传导设备              3.126.12
    运输设备              6.009.72
    自动化控制设备       9.4813.56
    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   6.3610.00
    管理部门设备工具          3.72
    房屋及建筑物          2.163.60

    ⑨税项
    公司各类钢材及加工收入按17%的增值税计征;对外转供天然气、水的收入按13%的增值税计征;对外运输收入等按3%营业税计征;所得税按15%计征。
    ⑩利润分配
    公司于1994年6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993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为:依据1993年度税后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5%公益金,提取1.67%任意盈余公积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1股红股并派发1.5元现金。
    公司董事会对1994年度税后利润提出分配预案:1994年度税后利润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公益金后,全部列和可分配给股东的利润。
    2、报表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①应收帐款比年初上长23。68%,主要系“三角债”所致。
    ②其他应收款比年初上升110.87%,主要系公司将91,038,365.90元从应收帐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所致;
    ③存货比年初上升34.16%,主要系原燃材料价格上涨和半成品、在产品库存有所增加。
    ④长期投资比年初上升313%,主要系公司向深圳平安保险公司投资7,747 万元,向吉林碳素厂投资167.30万元。向金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40.80万元,购买国库券340万元;
    ⑤短期借款比年妆上升42.04%,主要系资金紧张而增加借款
    ⑥其他应付款比年初上升105.86%,主要系资金紧张而发生欠款;
    ⑦长期应付款比年初上升33.09%,主要系职工内部集资款。

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4月29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