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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长钢: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2008-04-07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08年4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二十六次会议,我们对会议将审议的《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我们于会前收到了该议案的文本,资料基本详实,有助于董事会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2、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资料的初步阅读,我们认为该议案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对2008年生产经营目标实现意义重大。希望在全年执行中,交易行为规范,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二〇〇八年四月五日

    

    独立董事意见书

    

    我们于2008年4月6日参加了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参与审议了会议全部议案,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依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2007年度,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2007年度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同意会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李赤波、任德祚、王政、魏毅军先生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3、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公司2008年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实现年度经营目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

    希望公司在交易合同执行期间,能密切跟踪相关物资及劳务的市场价格,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现对200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和审阅有关文件,我们认为:2007年,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符合实际情况。希望公司今后在内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及时对内部控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内控意识,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签名) 

    

    

    

    

    2008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