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海马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与海南一 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拟签订的《汽车经销协议》。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孟兆胜、杜传利、魏建舟 2021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