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05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1-46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4 日 14: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卢国纲副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股份 567,143,9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484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566,622,9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452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 521,000 股,占公司总
1
股份的 0.0317%。
公司部分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7,138,3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
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1%;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9%;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国华、殷允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圣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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