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4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海马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的对外担保有:对购买“海马金盘花园”的
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对购买“海马金盘花园
二期(A 区)”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
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海马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郑州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金融
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互相提供担保。除此外,无其它履行的及尚未履行
完毕的担保合同。公司也没有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发表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三、对公司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
要,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的通过。
独立董事: 魏建舟 林进挺 张湧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