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04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1-75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 14: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由卢国纲副董事长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95 人,代表股份 680,680,18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1.3879%。其中:
1.现场 2 名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代表股份 566,622,951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34.452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3 人,代表股份 114,057,237 股,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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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股份的 6.93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3,930,2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887%;反对 127,0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3%;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930,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7%;
反对 127,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3%;弃权 0 股。
议案 2.00 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3,868,5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346%;反对 127,0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3%;弃权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868,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6%;
反对 127,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3%;弃权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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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姓名:王世贤、谢国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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