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在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 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对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八届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周永生、王运生、林仁聪 2019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