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 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财务总监辞职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经核查,陈辉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陈辉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3、陈辉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不会影响公司相关 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陈辉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意陈辉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独立董事:周永生、王运生、林仁聪 2019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