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关于首次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19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召
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并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
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18 日、2019 年 1 月
5 日、2019 年 2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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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
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28,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78%;最
高成交价为 9.1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98 元/股,已使用的
资金总额为 1,154,234.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敏感期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为 2019 年 3 月 28
日,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
交量为 79,911,419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
为 128,150 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9,977,854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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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
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
方案,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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