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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4  

						           2018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
现金分红政策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2019 年)。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事项时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会议表决程序、结果合法有
效。
       3.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情形。


                         独立董事:周永生、王运生、林仁聪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