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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年薪考核发放方案及2019年度基本薪酬和绩效年薪预算方案的独立意见2019-04-24  

						                         2018
  2019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年薪考核发放方案
及 2019 年度基本薪酬和绩效年薪预算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参照目前与公司同等规模的港口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水平,结合本地区同级别高级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水平和公司
实际情况,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年薪考核发放方案
及制定了 2019 年度的基本薪酬和绩效年薪预算方案。本独立董
事经审查认为,本方案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充
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真正体现责任、风险和收益相结合,激励
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与本议
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结果合
法有效。
    本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年薪考核发放
方案和 2019 年度基本薪酬和绩效年薪预算方案。


                        独立董事:周永生、王运生、林仁聪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