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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2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一)11:00 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
北部湾航运中心 908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通知到监事 3 人,
已通知到监事 3 人,监事黄省基、梁勇、罗进光参加会议并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省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十五次
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的体现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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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经理层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
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积极深挖内部潜力,主动开拓外部
市场,强化生产管理,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年货物吞
吐量、集装箱量、港口收入、利润全部实现逆势增长,完成了全
年生产经营指标,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
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
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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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无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无重大遗漏,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经营状况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2020年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0年-2022
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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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 一 ) 2015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已 累 计 使 用
252,217.43 万元,其中 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5,565.81 万
元;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已累计使用
118,256.45 万元,其中 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669.37 万
元。
    (二)截至 2020 年 5 月 29 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公司优化了防城港
403#-405#码头泊位后续建设施工方案,降低该项目成本及费用,
压缩了资金支出,使实际投资金额少于规划投资额,节余募集资
金 5,375.57 万元(包含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该项目办理结项
后,节余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全
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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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
存在违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
审核,认为:
    (一)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三)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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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以经审
计的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进行合理预
算。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严格执行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履行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监事会同意继
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核,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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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发挥内
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实现“为规范企业管理服务、为提高
企业经济效益服务、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服务”的内部审计工作
目标,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 2021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为满足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
减低融资成本,公司拟通过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集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申请 2021
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最高不超过 21.24 亿元,实际批复项目、
获批额度、借款综合利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的批复为准。本
次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请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审批同意后,
北港集团将与公司签署《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协议》,以其获得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
务资助由业主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义务,无需
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交易不涉及
债权债务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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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尚需得到广西壮族
自治区政府的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
障碍。
    (三)本次财务资助是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和泊位工程建设
项目建设的大力支持,有利于调整公司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效率,
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
会形成被北港集团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本次拟回购注销的 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55,100 股,占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9.73%,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
件,6 人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2 人因公司出售全
资子公司北部湾港贵港码头有限公司、北部湾港贵港集装箱码头
有限公司、北部湾港贵港中转码头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而不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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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回购注销的原则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
系的,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
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
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等客
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
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进行回购注销。
    (二)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激励
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在限制性股票
完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177 元(含税),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需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
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 仍须大于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
4.71 元/股调整为 4.53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为原授予价格,即 5.59 元/股。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所用资金较
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1,634,189,554 股减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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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33,434,454 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上述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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