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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关于向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3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推进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 号、2 号泊位项目
建设,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部湾港”、“公司”)与中远海运港口(防城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远海防城港公司”)、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钢集团”)、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新
材”)、华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矿业”)拟签署《防
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书》”),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对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赤沙码头”)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 30,000 万元,
其中公司增资人民币 14,400 万元,中远海防城港公司增资人民
币 6,000 万元,广钢集团增资人民币 6,000 万元,华昇新材增资
人民币 2,100 万元,华南矿业增资人民币 1,500 万元。增资完成

                                  - 1 -
后,赤沙码头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变更为 31,000 万元,公司持
股 48%,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远海防城港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中海
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海码头”)的一致行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中远海防
城港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
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14,400 万元。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陈栋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的事前认可,并发
表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上海中海码
头及其关联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已达到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因
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
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2 -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
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中远海运港口(防城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皇后大道中 183 号中远大厦 49 楼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注册地:中国香港
    授权代表:洪峻
    公司股本:1000 港币
    公司编号:2848941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持有中远海
防城港公司 100%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远海运港口(防城港)有限公司原名“丰铭投资有限公司”,
于 2019 年在香港依据相关《公司条例》注册成为有限公司,并
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更改名称为中远海运港口(防城港)有限公
司。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的
下属子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投资港口码头业务,经营状况


                           - 3 -
无明显变化。
    中远海防城港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个
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美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5,252.58             290,104.28
    负债总额          315,125.05             289,976.75
      净资产             127.53                 127.53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00                   0.00

    关联关系:中远海防城港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上海中海码头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0.1.3 的规定,中远海防城港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中远海防城港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交易方介绍
    1.交易方名称: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 196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 196 号
    主要办公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 196 号
    法定代表人:梁民勤
    注册资本:240 亿元人民币

                           - 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8213554XP
    主营业务:冶金产品及副产品、冶金矿产品和钢铁延伸产品、
化工产品、煤炭(限系统内供应)、建筑材料、冶金辅助材料、
成套冶金设备、机电产品设计、制造;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
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化工产品、炼
焦、燃气生产和供应、化肥制造和销售(以上范围仅限取得许可
证的营业单位经营);电力、码头、仓储、运输与钢铁相关的业
务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业务,国
内贸易;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5.833%,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5.575%,武钢集团
有限公司持股 8.592%;广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钢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交易方名称: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大道 12 公里处(东湾综合楼)
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防城港市
    主要办公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云约江路 100 号
    法定代表人:芦东


                          - 5 -
    注册资本:17.4228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MA5L65WW7U
    主营业务:冶金级氧化铝、电解铝、铝合金、铝加工产品等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9%,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 10%;华昇新材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华昇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交易方名称:华南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66 号笔克大厦 13 楼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注册地:香港
    主要办公地点: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66 号笔克大厦 13 楼
    法定代表人:柯雪利
    注册资本:1 亿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0893390-000-06-19-1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钢坯、建材、
镍合金、不锈钢制品、机械设备及备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的
购销。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华南矿
业 100%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华南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6 -
     三、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 年 9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陈斯禄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澫港区东部
     经营范围:码头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港口经营;货物装卸、
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港口设施、机械设备的租
赁、维修服务;机械设备及装卸工属具的设计;商务代理代办服
务;工程施工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方式: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对赤沙码头
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 30,000 万元,其中公司增资人民币 14,400
万元,中远海防城港公司增资人民币 6,000 万元,广钢集团增资
人民币 6,000 万元,华昇新材增资人民币 2,100 万元,华南矿业
增资人民币 1,500 万元。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 (万元) (%)
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480.00       48.00 14,880.00     48.00


                            - 7 -
2 中远海运港口(防城港)有限
                                  200.00       20.00 6,200.00     20.00
            公司
3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20.00 6,200.00     20.00
4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70.00        7.00 2,170.00      7.00
5     华南矿业有限公司             50.00        5.00 1,550.00      5.00
          合计                  1,000.00      100.00 31,000.00   100.00

    2.权属情况
    赤沙码头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867,896.95
          负债总额                                        10,784,507.2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0.00
            净资产                                         8,083,389.67
            项目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1,917,014.83
            净利润                                        -1,916,924.45
        现金流量净额                                       6,774,223.52

    赤沙码头的主要资产为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 号、2
号泊位项目,规模为 2 个 20 万吨级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 30 万
吨级预留)。目前上述泊位建造仍在进行中,设计通过能力为
980 万吨,预计将于 2023 年 3 月前完工并投入使用,因上述项
目仍处于项目建设期,因此最近一年一期未产生收益。

                               - 8 -
     赤沙码头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
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赤沙码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赤沙码头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符合公平、
公允、公正的原则,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增资,北部湾港、中远海防城港公司、广钢集团、华
昇新材、华南矿业及赤沙码头签署《增资协议书》,协议主要内
容如下:
     (一)《增资协议书》主体
     《增资协议书》的签署方分别为北部湾港、中远海防城港公
司、广钢集团、华昇新材、华南矿业及赤沙码头。
     (二)《增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各方股东同意赤沙码头公司增资 30,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原 1,000 万元增加至 31,000 万元。
     2.本次增资,各方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增加,增资情况如下:
                                         新增注 增资后注
序                               原股权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册资本 册资本
号                                 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万元)
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48% 14,400 14,880         48.0%
2 中远海运港口(防城港)有限公司     20%     6,000   6,200     20.0%
3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     6,000   6,200     20.0%


                              - 9 -
4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7%    2,100    2,170     7.0%
5        华南矿业有限公司                  5%    1,500    1,550     5.0%
               合计                      100%   30,000   31,000   100.0%
    3.缴付增资款的先决条件
    (1)标的公司(即赤沙码头,下同)已就本次增资依照公司
章程召开公司董事会,并已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并做出董事会决
议;
    (2)本协议各方已就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各自公司及其所属
集团(如需)依法需要履行的相应审批、信息披露等程序;
    (3)除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为完成本
次增资所必需的由第三方或政府机关做出的同意、批准、授权、
命令、登记、备案或资质均已合法取得且完全有效(如适用)。
    4.各方股东一致同意,协议所列缴付增资款的先决条件均得
以满足的情况下且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工作日内,由各股东将增
资款一次性缴付至标的公司。
    (三)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公章,且自各股东依法履行完内部决策、信息披露等程序及
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批准之日生效。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充实赤沙码头建设资本金,满足赤沙码
头 1、2 号泊位建设资金需求,加快码头项目建设。项目建成投

                                - 10 -
产后,将满足防城港企沙半岛钢铁及有色冶炼企业投产后所带来
的铁矿、煤炭、铝土矿等大宗散货装卸需求,项目建设起着积极
推动作用。项目建成后,将极大缓解防城港钢铁基地货物疏运困
难等问题。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1 号、2 号泊位项目建成后,根
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盈利能力较好。同时,从财务
计划现金流量表看,本项目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充足,各年累
计盈余资金没有出现负值,项目财务生存能力正常。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事项将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正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关联方的影响
        通过本次增资,将加快赤沙码头的建设进度,有利于提高中
远海防城港公司的投资盈利能力,实现其投资目的。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及
其关联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1,000.87 万
元;累计 12 个月内,根据董事会授予总经理的关联交易审批权
限,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未
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为 2,771.60 万元,详情如下:
                                                                                    交易金额
序号       报批日期              交易对方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万元)
 1     2020 年 5 月 12 日   钦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理箱服务   协商定价       65.80

                                             - 11 -
                         重庆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
2   2020 年 8 月 10 日                            提供劳务    港口作业      市场定价     500.00
                             司成都分公司
                         中国防城外轮代理有限公
3   2020 年 8 月 17 日                            提供劳务    港口作业      市场定价     300.00
                                   司
                         钦州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
4   2020 年 9 月 15 日                            提供劳务    港口作业      市场定价   1,500.00
                                限公司
                         华南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              内外贸船舶供
5   2020 年 9 月 16 日                            提供劳务                  市场定价       2.30
                                有限公司                        应服务
                         华南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              内贸船舶供应
6   2020 年 9 月 16 日                            提供劳务                  市场定价       3.50
                                有限公司                        服务
7   2020 年 10 月 9 日    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综合服务      协商定价     400.00
                                         合计                                          2,771.60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向防城港赤
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对向防
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
将该项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向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向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
项,目的是为了充实赤沙码头建设资金,加快防城港企沙港区赤
沙作业区 1 号、2 号泊位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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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会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向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
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通过本次增资,将充实赤沙码头建设资本金,满足赤
沙码头 1、2 号泊位建设资金需求,加快码头项目建设。项目建
成后,将极大缓解防城港钢铁基地货物疏运困难等问题。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增资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符合公平、
公允、公正的原则,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
批准。
    (三)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
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不存在关联交易违规的情
形。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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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增资协议书》(协议编号:CSMT-ZZ-2021-01);
5.法律意见书;
6.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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