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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5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55,100 股,涉及人数 19 人,占回购前公
司总股本的 0.05%;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3,564,071.15 元,均
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34,189,554 股减少
至 1,633,434,454 股。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1-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和《关于核实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19 年 9 月 30 日,根据公司第二大股东广西北部湾
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19〕122 号),公司披露
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复的
公告》。
    (四)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拟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对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于 2019


                            -2-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六)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披露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
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12 月 6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2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66,600 股限制性股票。关
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上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
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股份登记。
    (八)2020 年 9 月 25 日,根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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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0 名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400,000 股,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授予价格为 5.5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公司董事
会在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
能按约定时间支付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自动放弃认购本人拟
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394,300 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49 人,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
    (九)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已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按照《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将 11 名因离
职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
计 427,3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533 元/股。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4-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已有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按照《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不
满足激励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合计 755,1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为 4.53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59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
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
的原则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
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
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等客观原因
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达到
解除限售条件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
回购注销。


                           -5-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戴春晖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条件,何典治等 6 人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罗礼春等 12 人因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北部湾港贵港码头有限公
司、北部湾港贵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北部湾港贵港中转码头
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公
司对上述 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回购数量及比例
    本次不满足激励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55,100 股,占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9.73%,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激励计划另
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在限制性股票完成股
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7
元(含税),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需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 P=P0-V。其
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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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
4.71 元/股调整为 4.53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为原授予价格,即 5.59 元/股。具体如下:
            回购激励   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    回购资金
   来源
            对象人数   (元/股)    (元/股)   (股)      (元)

 首次授予      18        4.71         4.533     739,900    3,477,811.52

 预留授予      1         5.59         5.59       15,200     86,259.63

   合计        19          -             -      755,100    3,564,071.15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止,公司已向上述不符合解锁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款,合计为 3,564,071.15 元,均为公司
自有资金。
    (五)验资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1)第 450C000233 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办理完成。本
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634,189,554 股减少

                                   -7-
 至 1,633,434,454 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股份        变动后(预计)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6,818,515    77.52            -    1,266,818,515    77.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7,371,039    22.48      -755,100    366,615,939     22.44

    总股本        1,634,189,554   100.00      -755,100   1,633,434,454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
 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
 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