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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1-05-26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5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等情况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 过,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1,634,189,55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 9,087,266 股后的
股本 1,625,102,2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6 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为 302,269,025.57 元,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8.10%。2020 年度不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自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自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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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激励股份注销业务,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755,100 股。按照
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现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33,434,454 股扣除公司回
购专户上所持股份 9,087,266 股后的股本 1,624,347,18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60864 元(含税),现
金红利总额为 302,268,920.57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 司 2020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633,434,45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 9,087,266 股后的
股本 1,624,347,1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60864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1.67477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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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2173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608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31 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4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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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 本 ×分 配 比 例 , 即 1,624,347,188 股 ×0.1860864 元 / 股
=302,268,920.57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
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
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
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即 302,268,920.57 元÷1,633,434,454 股= 0.1850511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
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850511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向铮、李晓明
    联系电话:0771-2519608、0771-2519801
    传真电话:0771-251960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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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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