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5 号)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0,000 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26,626,859.42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973,373,140.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划入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 (2021)第 450C000465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 94,919.96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202,448.17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 30 亿元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以 45,477.55 万元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其中,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 44,713.09 万元自有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拟以募集资金置换 44,713.09 万元先期投 入。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截止披露日自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号 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收购钦州泰港 100% 1 757,852,893.62 757,852,800.00 6,726,506.94 - 股权 防城港渔蕅港区 401 2 1,266,505,000.00 500,000,000.00 244,617,392.41 244,617,392.41 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 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 3 3,163,864,400.00 1,742,147,200.00 203,431,646.24 202,513,518.14 9 号、10 号泊位工程 合计 5,188,222,293.62 3,000,000,000.00 454,775,545.59 447,130,910.55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一)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自公司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5 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期间,公司以自有资金 44,713.09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 2 - 必要的支出,符合募集资金置换标准。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安排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本次发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 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安排与公司在《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 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44,713.0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有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监事会对公 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金额为 300,000.00 万元。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以自有资 金 44,713.09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公司拟用募集 - 3 - 资金 44,713.09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资金,该资金属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必要的支出,符合募集资金置换标准,与公司在《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符合募集资 金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时,会议 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3.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自公司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之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5 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期间,公司 以自有资金 44,713.09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必要的支出,符合募集资金置换标准。 - 4 - 5.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 六、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部湾港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 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450A015300 号),并发表意见 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 至 2020 年 7 月 5 日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 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 实际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 意见,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 无异议。 - 5 -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