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 于调整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对公 司调整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 项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 2021 年 10 月 15 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