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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关于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2-03-22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部湾港集团”)为公司正在建设的 4 个工程项目,向广西
壮族自治区政府申请 2022 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最高不超过
4.0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拨付)2022 年专
项债券资金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17 号)文件,广西壮
族自治区财政厅向北部湾港集团拨付了公司申请的“钦州港大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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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7、8 号泊位改造工程”及“钦州港大榄
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9、10 泊位工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2.05
亿元,2022 年 3 月 18 日,北部湾港集团已将上述政府专项债券
资金下拨至公司,并于当日就上述 2 笔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与公司
分别签订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董事会批 拨付 偿还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期限
                                                       复额度 金额 金额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
 1                                                      0.50     0.50   1.03 30 年
       作业区 7、8 号泊位改造工程 港码头有限公司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
 2                                                      1.70     1.55   3.18 30 年
       作业区 9、10 泊位工程    港码头有限公司

                       合   计                          2.20     2.05   4.21   -

       注:偿还金额为本金、借款期间利息及其他费用合计。
       三、《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率
       1、本金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7、8 号泊位改造工程”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本金 0.50 亿元、“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
南作业区 9、10 泊位工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本金 1.55 亿元。
乙方应按债券使用期限,2052 年 2 月 23 日到期一次性全额归还



                                      2
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2、利率
    利率为固定利率,协议期内年利率按 3.51%执行,起息日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2052 年 2 月 23 日偿还本金及支付最后一次
利息。政府债券按每半年付息,自 2022 年起每年 2 月 23 日、8
月 23 日为付息日。
    3、其他费率
    (1)项目评审费:按政府债券资金的 0.4‰费率标准执行;
    (2)发行费:按政府债券资金的 1‰费率标准执行;
    (3)发行登记服务费:按政府债券资金的 0.64‰费率标准
执行;
    (4)还本付息兑付服务费率:按还本付息金额的 0.05‰费
率标准执行。
    (三)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
    政府债券资金仅限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
(拨付)2022 年专项债券资金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17
号)中,“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7、8 号泊位改造
工程”、“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9、10 泊位工程”
项目的建设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四)资金使用期限
    政府债券资金期限为 30 年。
    (五)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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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本协议项下政府债券资金的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包括乙方是否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政府
债券资金,是否按时归还本息,是否及时支出以及政府债券资金
的使用效益。
    四、后续事项
    后续公司将分别向业主单位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港码头有
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拨付获得的政府专
项债券资金,并与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签订《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使用协议》,由两家子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及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支
用资金,并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部湾港集团的转账凭证;
    2.《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协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
坪南作业区 7、8 号泊位改造工程);
    3.《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协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
坪南作业区 9、10 泊位工程)。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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