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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2022-04-12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
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52,190,502.95 元,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028,239,866.52 元,按《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2,732,452.62 元后,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 995,507,413.90 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
要,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1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




                                  - 1 -
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4 元(含
税),2021 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总股本为 1,633,391,33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上所持股份 9,087,266 股后应分配股数为 1,624,304,064 股,以此
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4 元(含税),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98,871,947.78 元,占 2021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9.07%。
    自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9,087,266 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北
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0 年-2022 年)》
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
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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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
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案》,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
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0-2022
年)。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事项时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会议表决程序、结果合法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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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
    1.2021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
(2020年-2022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
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的2021年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的水上运输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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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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