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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经2022年6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06-11  

                        北 部 湾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 BGGF CW 23-2022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2 - 06 - 10 发布                           2022 - 06 - 11 实施



            北 部 湾 港股 份 有限 公 司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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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编制本文件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管理。
    本文件按照GB/T1.1-2009的编写规则编写。
    本文件由财务部提出及归口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监督执行。
    本文件起草部门:财务部。
    本文件审核部门:企划部。
    本次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文件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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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可结合本文件及
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或完善本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资发〔2013〕7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术语

3.1.1 各下属公司:指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a)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达 100%的公司;
    b) 控股子公司:
       1) 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超过 50%不到 100%,并且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2) 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在 50%以下,但能够对其实际控制的公司。

3.2 定义

3.2.1 对外捐赠: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的行为。

4 原则

4.1 统一管理原则

    对外捐赠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公司未经公司相应决策机构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捐赠。

4.2 自愿无偿原则

    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4.3 权责清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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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赠资产应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4.4 量力而行原则

    对外捐赠要按照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等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对外捐赠
规模和标准。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一般不得安排对外捐赠支出。对
于有关社会机构、团体的摊派性捐赠应当依法拒绝。

4.5 诚实守信原则

    对外捐赠应当诚实守信,严禁各类虚假宣传或许诺行为。

4.6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对外捐赠应遵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属于捐赠的各类形式事项,均严格纳入本办法管理。

5 范围和对象

5.1 对外捐赠的范围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对外捐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受灾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或者困难
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捐赠,向教科文卫体事业和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捐
赠,以及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其他捐赠等。

5.2 对外捐赠的对象

    对外捐赠应优先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已明确捐
赠对象的除外。

6 审批程序和权限管理

6.1 纳入预算管理

6.1.1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应将对外捐赠支出纳入年度全面预算工作范围,并对捐赠预算实行总额管理,
各下属公司将年度捐赠预算总额按层级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公司,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年度捐赠预算总额由
公司财务部汇总报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下达相关下属公司。

6.1.2 捐赠预算在总额管理的基础上,应加强明细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捐赠项目及规模。

6.1.3 年度终了,公司财务部应对上年捐赠实施情况及捐赠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公司党委会、
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

6.2 日常管理

6.2.1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捐赠管理台账》(附录 A),加强对外捐赠日常管理,各下
属公司应于年度终了后 15 日内报《对外捐赠管理台账》至公司财务部。

6.2.2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应接受内外部有关部门及单位的监督与检查。

6.3 审批权限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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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所有对外捐赠均须获得公司相应决策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

6.3.2 对外捐赠报批时,应将捐赠单位、受赠对象、捐赠标的、捐赠背景、捐赠必要性及内部审批情
况进行充分说明并附相关材料,同时填报《对外捐赠备案表》(附录 B)。

6.3.3 对外捐赠按单项实行分类分级审批:

6.3.3.1 公司总部对外捐赠事项由公司经办部门提出,公司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依次审核,
并报公司经办部门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依次审批,根据单项捐赠金额大小,按照以下
权限报经批准后实施:

    a) 对本年度累计捐赠金额未超过经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批准的捐赠预算总额的:
       1) 单项捐赠金额小于 2 万元的捐赠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2) 单项捐赠金额大于(含)2 万元且小于 50 万元的捐赠事项,由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
           会审批;
       3) 单项捐赠金额大于(含)50 万元且小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的捐赠
           事项,由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批;
       4) 单项捐赠金额大于(含)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的捐赠事项,由公司
           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b) 对本年度累计捐赠金额超过经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批准的捐赠预算总额的:
       1) 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提交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批;
       2) 单项捐赠金额大于(含)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的捐赠事项,由公司
           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6.3.3.2 下属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由下属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按照下属公司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报至公司
对口部门,由公司对口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依次审核,并报公司对口部门分管领导、财务总监、
总经理、董事长依次审批,根据单项捐赠金额大小,按照 6.3.3.1 所述权限报经批准后实施。

6.3.4 经批准的对外捐赠事项,实际支付时由所属公司按本公司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审批。

6.3.5 职工捐赠由公司代为支付的,属于个人捐赠行为,不适用本办法,实际支付时由所属公司按本
公司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审批。

7 税务管理

    规范对外捐赠的账务及税务处理。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在实际发生对外捐赠支出后,应当规范会计账
务处理。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按税法相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8 附则

8.1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后,如监管部门有备案要求的,应依照
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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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对外捐赠管理台账
编制单位:                                                       ______年度                                                金额:万元

                                                                 是否为                                   本年度累计
序号    捐赠时间     捐赠单位      受捐赠方      捐赠性质                       捐赠财产类型   捐赠金额                     备注
                                                               经常性项目                                 已捐赠金额




注:相关项目填写要求详见《对外捐赠管理台账编制说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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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捐赠管理台账编制说明


1.编制单位:填列公司或下属公司全称;

2.捐赠单位:填列实施对外捐赠主体公司全称;

3.受捐赠方:填列接收捐赠主体全称;

4.捐赠性质:按以下项目选择填列:(1)向受灾地区捐赠、(2)向定点扶贫地区捐赠(扶贫)、(3)

援助新疆地区(援疆)、(4)援助西藏地区(援藏)、(5)其他定点援助地区、(6)向残疾人事业

捐赠(助残)、(7)向教育事业捐赠(助学)、(8)向医疗卫生事业捐赠、(9)文化体育事业捐赠、

(10)向环境保护事业捐赠、(11)向社会公共设施建设捐赠、(12)其他公益救济和公共福利事业捐

赠、(13)其他捐赠。并在备注栏注明相关情况。

5.是否为经常性项目:反映是否为每年都发送的对外捐赠项目,填列是或否;

6.捐赠财产类型:按以下项目选择填列:(1)货币资金、(2)实物资产。其中:实物资产应在备注栏

注明具体资产构成。

7.捐赠金额:填列捐赠的现金金额,实物捐赠按资产净额折算为现金金额,按万元填列,小数点后保留

两位;

8.本年度累计已捐赠金额:填列编制单位本年实际已经开展的对外捐赠总金额,实物捐赠折算为现金金

额,按万元填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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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对外捐赠备案表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万元

         备案单位
       (加盖公章)



         捐赠单位



         受捐赠方



         捐赠事项



        捐赠金额
  (实物资产数量、构成)


是否属于统筹开展的阶段性专
        项捐赠事项


                                                 其中:统筹开展的阶段
   本年度累计已捐赠金额
                                                 性专项捐赠金额


                                                 其中:统筹开展的阶段
    本年度捐赠预算总额
                                                 性专项捐赠预算总额

                                                 其中:是否超出统筹开
 是否超出年度捐赠预算总额                        展的 阶段性专项捐 赠
                                                 预算总额


        本单位意见
  (相关会议纪要、决议)



注:相关项目填写要求详见《对外捐赠备案表编制说明》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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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捐赠备案表编制说明


1.备案单位:填列公司或下属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

2.捐赠单位:填列实施对外捐赠主体公司全称;

3.受捐赠方:填列接收捐赠主体全称;

4.捐赠事项:填列本次备案拟开展的捐赠事项,要求简明扼要;

5.捐赠金额:填列捐赠的现金金额,实物捐赠按资产净额折算为现金金额(同时标准实物资产数量及构

成),按万元填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6.是否属于统筹开展的阶段性专项捐赠事项:填列是或否,同时明确统筹捐赠事项,如:乡村振兴捐赠。

7.本年度累计已捐赠金额:填列备案单位本次备案捐赠事项以前本年实际已经开展的对外捐赠总金额,

实物捐赠折算为现金金额,按万元填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意与对外捐赠管理台账核对一致;其中

统筹开展的阶段性专项捐赠金额:指本年度累计已捐赠金额中属于统筹开展的阶段性专项捐赠(如乡村

振兴)金额。

8.本年度捐赠预算总额:填列公司或下属公司本年度经公司党委会及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捐赠预算总额;

其中统筹开展的阶段性专项捐赠预算总额:填列本年度捐赠预算总额中属于统筹开展的阶段性专项捐赠

(如乡村振兴)预算总额。

9.是否超出年度捐赠预算总额:本次备案拟捐赠事项后是否超出年度捐赠预算,填列是或否;其中是否

超出统筹开展的阶段性专项捐赠预算总额:填列本次备案拟捐赠事项后是否超出阶段性专项捐赠预算总

额。

10.本单位意见:填列实际对外捐赠主体对本次备案拟捐赠事项的审批意见,包括相关会议决议、纪要
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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