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北部湾港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15:30开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
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101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斯禄主持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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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0人,代
表股份1,323,969,1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318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121,630,261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62.96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
202,338,8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57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梁定君、黄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表决了以下二项提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投票股数及其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一)《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322,876,958 99.9175% 1,092,200 0.0825% 0 0%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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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
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27,166,386 96.1350% 1,092,200 3.8650% 0 0%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322,862,658 99.9164% 1,106,500 0.0836% 0 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27,152,086 96.0844% 1,106,500 3.9156% 0 0%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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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梁
定君、黄夏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国浩律师(南宁)
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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