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向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对向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 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 2022 年 9 月 26 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