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独立董事关于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渔业资源补偿实施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30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防城
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渔业资源补
偿实施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部湾
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
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现就关于与广西八桂
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渔业资源补偿实施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
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
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况。
4.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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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广
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渔业资源补偿实施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
2022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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