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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部湾
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
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提供 2023 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满足公司重点
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综合利率不高于向金融机构融
资的同期市场利率,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会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控股股东提供 2023 年度政府专项债券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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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预计在 2023 年度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
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基于经
营资质、位置条件和操作经验等原因,有利于公司提高效率,降
低成本,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的增厚。
    3.该等关联交易以统一公开的市场价格定价,或参照法规规
定采取招投标定价,以及参照符合公允性市场价格方式确定价
格,交易定价公允。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不存在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预计在 2023 年度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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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致行动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符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
于公司股东利益的增厚。
    3.该等关联交易以统一公开的市场价格定价,或参照法规规
定采取招投标定价,以及参照符合公允性市场价格方式确定价
格,交易定价公允。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不存在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
                                 2022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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