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2109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下属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 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用222,295.52万元募集 资金向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 州泰港”)、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 州宏港”)两家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5 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张,每 - 1 - 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626,859.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973,373,140.5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50C00046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号 资金净额 1 收购钦州泰港100%股权 北部湾港 75,785.28 75,112.64 防城港渔澫港区401号泊 2 钦州泰港 126,650.50 49,556.22 位工程后续建设 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 3 钦州宏港 316,386.44 172,668.46 10号泊位工程 合计 —— 518,822.22 297,337.31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的情况 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 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22,295.52万元募集资金(含截至实际划款当日的存款利息), - 2 - 向钦州泰港、钦州宏港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5年。 现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结息情况,公 司拟使用上述以借款形式提供给钦州泰港、钦州宏港的 222,295.52万元募集资金,向钦州泰港及钦州宏港进行增资,其 中拟向钦州泰港增资人民币49,572.39万元,用于防城港渔澫港区 401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向钦州宏港增资人民币172,723.13万元, 用于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具体增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 增资方式 增资对象 募集资金 存款利 增加 增加 增资总额 净额 息 注册资本 资本公积 钦州泰港 49,556.22 16.17 9,900.00 39,672.39 49,572.39 钦州宏港 172,668.46 54.68 10,000.00 162,723.13 172,723.13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钦州泰港、钦州宏港的注册资本、持股 情况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 增资对象 注册资本 持有股权比例 注册资本 持有股权比例 名称 (万元) (%) (万元) (%) 公司 钦州泰港 1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公司 钦州宏港 10,000.00 100.00 20,000.00 100.00 四、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 3 -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保税港 区八大街1号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A座11楼 法定代表人:谢宏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1MA5PCHXG1Y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钦州泰港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期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2,522.05 246,729.99 负债总额 182,085.82 178,434.39 净资产 70,436.23 68,295.60 项目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2021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611.37 - 营业利润 2,282.08 -1,266.74 净利润 2,116.61 -1,266.74 (二)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行政综合大楼 A 座 1301 室 法定代表人:温富荣 - 4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1MA5NPYN7X5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4 月 15 日 经营范围:对港口、码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提供港 口设施,从事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港口设 施、设备和港口器械的租赁经营、维修服务;集装箱业务;机械 设备及装卸工属具设计,机械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钦州宏港 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期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9,590.08 298,518.38 负债总额 309,590.10 259,058.36 净资产 39,999.98 39,460.02 项目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2021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08.53 10,098.88 营业利润 570.42 1,243.30 净利润 479.93 1,059.55 五、增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2022年9月 30日作为基准日出具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债转股涉 及其持有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资 - 5 - 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2]第8013号)和《北部湾港股份 有限公司拟实施债转股涉及其持有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 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2]第8014号), 公司持有钦州泰港的部分债权市场价值为495,723,895.03元,公 司持有钦州宏港的部分债权市场价值为1,727,231,347.25元。本次 增资以评估结果作为出资金额依据,保证了定价的公允性,符合 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资产评估情况具体如下: (一)钦州泰港的评估情况 1.评估对象:北部湾港持有钦州泰港公司部分债权的市场价 值。 2.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 3.评估方法: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 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鉴于本次评估对象为债权,故选择成本法作为本次的评估方法。 4.评估结论: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委估北部 湾港持有钦州泰港公司拟债转股的部分债权在本报告所列假设 和限定条件下的市场价值为495,723,895.03元。账面值为 495,723,895.03元,评估无增减。 (二)钦州宏港的评估情况 1.评估对象:北部湾港持有钦州宏港公司部分债权的市场价 值。 - 6 - 2.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 3.评估方法: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 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鉴于本次评估对象为债权,故选择成本法作为本次的评估方法。 4.评估结论: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委估北部 湾港持有钦州宏港公司拟债转股的部分债权在本报告所列假设 和限定条件下的市场价值为1,727,231,347.25元。账面值为 1,727,231,347.25元,评估无增减。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持募集资金监管连续性,公 司已分别以钦州泰港、钦州宏港为业主单位,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及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银行已分别与公司、钦州泰港、钦州宏港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后续公司、钦州泰港、钦州宏港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钦州泰港、钦州宏港进 行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需要,有利于防城港渔 - 7 - 澫港区401号泊位和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的顺利实 施,有利于项目统筹建设以及集约化经营管理,利用地域优势扩 宽公司业务覆盖范围,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未来的经营实力,实现 公司整体业务规模的稳步提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 远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资标的均为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八、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钦州泰港及钦州宏港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 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 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 碍。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 - 8 - 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 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 司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需要,有利于防城港渔 澫港区 401 号泊位和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 9 号、10 号泊位的顺 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下属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十、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向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 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 息借款的 222,295.52 万元募集资金(含截至实际划款当日的存款 利息)进行增资,其中拟向钦州泰港增资人民币 49,572.39 万元, - 9 - 用于防城港渔澫港区 401 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向钦州宏港增资 人民币 172,723.13 万元,用于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 9 号、10 号 泊位工程,本次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需要,符合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本次增资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投项目的实 施主体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 务数据指标。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本次北部湾港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 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 10 - 十二、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债转股涉及其持有广西钦 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资产评估报告(中铭 评报字[2022]第 8013 号); 5.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债转股涉及其持有广西钦 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 字[2022]第 8014 号); 6.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 码头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7.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 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8.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1 日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