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3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
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材
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方案切实可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需审议的《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1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
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实施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
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一致同意将前述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
                              2022 年 12 月 2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