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堆场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堆场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现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 司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北海港铁山港西港 区北暮作业区 5 号 6 号泊位后方铁路环线堆场工程施工合同》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