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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北部湾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15:30开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
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101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周延主持现场会议。


                                   - 1 -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2人,代
表股份1,337,937,2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498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121,630,261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63.29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
216,307,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061%。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梁定君、刘卓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表决了以下二项提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投票股数及其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西
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公
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1,121,630,261股)已回避表决。表决
情况如下:


                           - 2 -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215,058,772 99.4229%      1,248,264 0.5771%          0          0% 通过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
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
    40,978,461   97.0439%     1,248,264     2.9561%            0         0%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部
湾港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1,121,630,261股)已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97,787,682 91.4384%     18,519,354 8.5616%          0          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3 -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
    23,707,371 56.1430%   18,519,354   43.8570%         0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梁
定君、刘卓昀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国浩律师(南宁)
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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