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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凌斌)2023-04-1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凌斌)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方式参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15           15        0         0          0          否              3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 84 项议案,本人依法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以专业能力和
经验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对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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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所有审议议案均
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等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
立场对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 24 项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意见及 38 项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我对公司收购防城港三家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我对公司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
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我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控股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及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清淤
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对 2021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1 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我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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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我对公司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清淤工程施
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拟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我对公司收购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
项及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堆场工程施工合
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我对公司向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我对公司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堆场改造
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我对公司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中港建
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渔业资源补偿实施合同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我对公司控股股东提供 2023 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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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事项、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
属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
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1.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我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下属全资子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我对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公司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设立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公司未
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规划、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
宜、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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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议   实际出席会议   委托出席会议
    专门委员会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审计委员             11             11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7             7              0                 0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 年度,本人主持召开
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相关规定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及相关简历,对于是否聘任给出合理化建议。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
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内控制度进行审议。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核查了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2021 年度薪酬考核发放方案、公司 2022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方案、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办法以及经营管理层岗位经营业绩考
核管理办法等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
义务。
      四、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
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等。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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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
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
项,本人均事先对资料进行审阅、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信息披露方面,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
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
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有效监督。
      2.在经营管理方面,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
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培训学习方面,本人始终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公司管理
的各项制度。2022 年,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第 129 期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报告风险关注提示培训和“严厉打击财务
造假坚决杜绝资金占用”专题培训等,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公司保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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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本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本
人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人员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七、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
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
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3 年,我将继续勤勉尽
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特此报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凌斌
                                   2023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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