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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工智能:关于相关主体承诺实施的进展公告2022-06-22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主体承诺实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承诺事项概述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于2018年9月

  2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暨
  现金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
  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哈工”)以现金56,600万元购买浙江瑞弗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前身,以下简称“瑞弗机电”)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浙江哈工与瑞弗机电全体股东签订的《关于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购买协议》,瑞弗机电原股东洪金祥、洪群妹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应在收到浙江哈工在本次交易项下向其支付的第一期交易对价之日起 24个
  月内,分别将其在本次交易项下的交易对价税后剩余金额的30%用于增持上市公
  司股票。洪金祥、洪群妹进一步承诺,自其首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至其完
  成所承诺的全部股票增持之日后的36个月内,其不减持通过前述方式所获得的公
  司股票,且同意将其通过前述方式所获得的公司股票质押给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
  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哲方”),用于担保瑞弗

  机电全体股东在《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担保期限至瑞弗机电全体股
  东在《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13日、2021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现金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关于相关主体承诺实施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5)。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
  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020年全球受疫情严重
           影响,尤其是海外疫情持续恶化,瑞弗机电的海外业务实施受阻,导致瑞弗机
           电整体经营受到影响。鉴于此,经各方友好协商,就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事宜
           签署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4月 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54)。

              二、做出承诺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1、洪金祥

           姓名                                     洪金祥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10319681101****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亭南路599弄

           通讯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安江路6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洪群妹

           姓名                                     洪群妹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41919731027****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亭南路599弄

           通讯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安江路6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承诺事项履行的进展情况

               鉴于瑞弗机电原股东在业绩承诺期内完成了承诺的业绩数,无需履行业绩补
           偿义务,故洪金祥、洪群妹解除了其质押于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处的上市公司股票。
           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一致行动人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洪金祥           否         8,803,227    100%        1.16%     2021/3/10   2022/6/20   无锡哲方哈工
                                                                                       智能机器人投
                                                                                       资企业(有限
洪群妹           否         5,603,679    100%        0.74%     2021/3/10   2022/6/20   合伙)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相

         关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

             五、备案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