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工智能”)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17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7,613,23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6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90,829,953.84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625,310.34 元(不含 增值税金额为 10,023,877.6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80,204,643.50 元,已由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3,09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 2,915,094.3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7,114,643.5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 677,890,981.8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 衡验字(2020)0008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实际募集 序 募集资金 资金情况调整 项目名称 建设子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号 拟投入额 后的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系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 40,862.60 40,862.60 30,329.06 统产能建设项目 1 制造及人工智能技术 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智 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24,387.40 22,582.40 22,582.40 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 偿还银行借款 - 5,000.00 5,000.00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 9,800.00 9,800.00 9,800.00 合计 80,050.00 78,245.00 67,711.46 注: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故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行了调整。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结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全资子公 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目前实施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及人工智 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以及哈工智能实施的“偿还银行借款”,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 488,589,690.43 元(最终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以及募 集资金本金利息之和为准)变更使用用途,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由哈工 智能实施“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 70%股权项目”以及由公司全 资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结余募 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拟 项目名称 建设子项目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投入金额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 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系 1 3,225.07 3,225.07 备制造及人工智能 统产能建设项目 2 序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拟 项目名称 建设子项目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投入金额 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智 1,241.67 1,241.67 项目(已终止) 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现金收购吉林市江 2 机民科实业有限公 - 27,518.24 26,999.99 司 70%股权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1,340.73 6,558.60 4 偿还银行借款 - 5,000.00 4,959.24 5 补充流动资金 - 9,800.00 9,800.00 合计 68,125.71 52,784.57 注 1:除上述项目支出外,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合计 483.94 万元;手续费需要扣除 0.67 万元; 注 2:调整后的募集资拟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三、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已将上述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确保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或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3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测算,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LPR 计算,前述资金的使用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 444 万元(按使用期限 12 个月计算),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了公司 财务成本。因此,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及合理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募集资金使用 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 4 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 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募集资 金使用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的财务费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哈工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5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