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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工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核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综上,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丁 亮:                蔡少河:                袁忠毅:




                                                日期: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