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智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23-02-0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创
捷”)、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济南新旧动能基金”)、福建平潭越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凡投资”)、
李奕霖、深圳市俊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俊东”)合计
持有的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 70%股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
动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 49%
股权,并拟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
次重组”)。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就本
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具体说明如下:
1、因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
股票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发布《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
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发布《江苏哈工智能机
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1)。
2、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
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有效做好了股价敏感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未出现股价
敏感重大信息泄露等违规行为。
3、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
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4、对于接触敏感信息的人员,公司多次告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
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进
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
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
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
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