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智能: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方案首次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23-02-0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方案首次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第十三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创捷”)、
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
新旧动能基金”)、福建平潭越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凡投资”)、李奕霖、
深圳市俊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
鼎兴矿业有限公司 70%股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基金、
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并拟
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预案首次披露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结果如下:
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同期大盘涨跌幅情况、同期同行业板块涨跌
幅情况如下:
公告前第 21 个交易日 公告前 1 交易日
股价/指数 涨跌幅
(2022 年 12 月 20 日) (2023 年 1 月 18 日)
上市公司收盘价(元/股) 8.03 7.62 -5.11%
深证综指(399106.SZ)收盘值 1,979.08 2,097.95 6.01%
智能制造(930850.CSI)收盘值 2,973.37 3,156.09 6.15%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11.11%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11.25%
据此,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
过 20%,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
组》第十三条第(七)项相关标准,不构成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
方案首次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