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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智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职,紧密围绕公司发展开展工作,积极参
与公司经营决策,对公司对外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财务状况和董事、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广泛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一、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均无异议。具体
审议的议案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第二十三次会议
                                    案。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                  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诉讼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次会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 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诉讼补偿协议
2022 年 4 月 7 日
                     第二十五次会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十六次会议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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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11 日                   关于公司参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22 年 8 月 18 日
                      第二十九次会议 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2022 年 8 月 26 日
                      第三十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 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2022 年 9 月 26 日
                      第三十一次会议 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19 日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十二次会议
    二、监事会的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共参加了 16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
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细致、
有效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
财务状况良好。2022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三)检查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专门意见,认为:公司现已建
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
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
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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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行
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
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
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审批有效累计对外担保额 度 合 计 为
173,433.00 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为 114,965.00 万元。公司除向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在报告期内发生任何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报告期末的其他任何对外担保情况。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
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公
司上述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经制定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
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八)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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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
督与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
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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