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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工智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董事会认为,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2022年,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对象包括: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合并资产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总营业收入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
对构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工作十分重视,通过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组织架构,
制定、修订内控制度,已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相互
之间权责明确,运行情况良好,形成了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的关
系: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公司章程》明确的职权。公司依法规范地召集、召开
股东大会,保障全体股东依法行使其知情权、质询权、分配权、建议权、股东
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为股东行使权利积极提供便
利,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关,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独立董
事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
影响,独立地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独立发表意见。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关,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实施检查,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经营层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经营层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
经营日常管理并组织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并建
立了合理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清晰了相关职责分工。
    公司设置有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行政人事部、招标采购部、财务部、法务合
规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合理确定各职能部门的形式和性质,按照不相容职务
相分离的原则,科学划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权限,使之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
明确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
负责人为该单位内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公司统一组织下,制定内控工作计划
并监督落实。报告期内,公司除审计部因人员变动较大报告期末存在短暂人员缺
失外,各职能部门运转正常,对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实施内部控制等
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3、内部审计

   为了使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落到实处,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的准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成立
了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开展内部
审计工作。
    通过内部审计,公司及时发现有关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落实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强化管理,提高内部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一步
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公司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不受
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其主要职责为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实施
监督评价,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其他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建立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对包括员工聘用、培训、辞退
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和定期岗位轮换,以及掌握公司重
要商业秘密、重大技术秘密员工的离岗限制等方面的人事管理业务,均有详细
明确的规定。
    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通
过规范员工招聘录用、任职使用程序,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
提高员工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年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绩效管理线上考核,强化了激励机制与考核制度,
客观、公正地对员工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坚持奖惩制度,对不称职人
员进行淘汰,在企业内促进员工竞争意识,有效提升了企业的全员生产效率。

5、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以“解放人、服务人、让人幸福生活”为企业使命,以实现“立足技术
创新,引领科技进步,成为智能制造、机器人行业的领军企业”为企业愿景,以
“立心、立信、创新、创业”为核心价值观。
    公司成立有工会组织,工会作为集团公司联系员工的桥梁和纽带,在加强企
业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增进
员工间相互交流和沟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6、社会责任

    一直以来,公司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公司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公司守
法经营、依法纳税,努力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竭诚为股东创造价值,切实保
障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推进公司与社会协调发展。公司
建立并践行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员工权益保护等社
会责任体系,为实现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公司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
务,保持工作岗位相对稳定,积极促进充分就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及时办
理员工社会保险,除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
待遇,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外,还额外为员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为员工创造稳
定有保障的工作环境与氛围。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密切评估与
跟踪员工情况,及时调整各项经营安排,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有员工权益,最大
限度保证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7、对外投资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
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制度》,对公司对
外投资的认定及原则、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对外
投资的决策管理、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对外投资的
财务管理及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8、对外担保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制定了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对外担保对象的审
查、对外担保事项的事前审查、审批程序、管理程序、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规
定。对外担保由集团统一管理,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应在事先
将对外担保事项提交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查认可;未按规定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合同、协
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等。
   公司设专人对担保进行专门管理,及时记录各项担保的发生情况,以及与
担保相关的授信使用情况,同时,定期对授信使用情况进行后续跟踪。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事项。

9、关联交易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程
序、关联交易事项的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之前,独立董事依照其职权,对拟进行的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的事前审查;在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正当性、必要性、公允性和
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切实维护非关联股东的权益,公司严格依照关联交易事
项审议决策程序,执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坚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指定媒体上及时、完
整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等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关联交易事项。

10、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并加强固定资产管
理,确保固定资产投资规范、效率,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公司按照不相容职
务分离控制原则,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岗位和权限分工,科学地设
置固定资产投资、验收、使用、处置等业务流程。制定符合国家统一要求的固
定资产成本核算、折旧计提方法,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保证固定资产财
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报告期内为最大程度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固定
资产的使用能效,同时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进行了相应修订并发布。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存在重大薄弱环节,固定资产安全、完
整。
   2)存货
   公司科学地设置存货管理机构和岗位,并对存货的进销存采用 ERP 系统进
行全面管控,库存商品周转及商品库存量有相应的控制目标,在实际过程中按
照控制目标进行管理。公司设立了严格的控制流程审批环节,对库存商品的管
控、采购、调拨及分销、对存货的取得及计价等方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盘存
查库等检查活动及时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公司存货管理工作水
平。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管理不存在重大薄弱环节。
   3)无形资产
   公司重视对无形资产管理,明确了无形资产业务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
分离要求,完善无形资产的验收、使用、维护等具体的规章制度。对无形资产
的取得、验收、使用、保全处置有非常明确的业务流程。公司注意保护商标、
专利、土地使用权等重大无形资产的安全,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公司无形
资产的入账、计价、摊销等,确保无形资产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公司还设立专人对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进行管理,时时关注这些无形资
产的使用期限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不存在重大薄弱环节。

11、财务报告

   为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使其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运行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和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
况,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方法、程序、内容及对外提供的审批程序、业务流
程、传递使用、信息保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合理配备相关岗位的财务人
员,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职能。
    本年度内公司整合、完善了原有的财务管理系统。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
告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和
内部控制的需要。

12、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项制度,对信息披露原则、内容及
披露标准、披露流程、职责划分、档案管理、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
围、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公司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
第一责任人,公司信息披露具体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下,
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公
司所有股东能够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提高了公司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重大
信息披露违规或内幕信息在未公开披露前泄露情形。

13、资金活动

    公司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活动的筹资、投资及资金运营等业务操
作,优化资金筹措,控制资金风险。制定了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相关
管理制度,并加强资金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在筹资及投资环节,设立有专门的
部门和人员进行对资金的筹措及后续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资金计划管理、现金管
理、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报销、借款及票据管理等有严格的操作流程规范,确保
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金管理不存在重大薄弱环节。

14、采购业务

    公司对从事采购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订了岗位责任制,并在请购与审批、询
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谈判与核准、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申
请、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岗位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
    公司在采购环节除制定一系列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包括新供应商引入考核,
年度供应商合同管理、按时完成供应商的评比,淘汰等程序外,还会定期安排新
供应商引入计划,大宗采购均采用招标方式,合理确定招投标的范围、标准、实
施程序和评标规则。同时,定期与供应商进行往来款项的核对工作。
    公司在年内持续优化并改善了原有的供应链系统,采购环节作为供应链的
重要一环,在原有操作的基础上进行了新的完善和改进。
    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管理不存在重大薄弱环节。

15、销售业务

    公司建立了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确定适当的销售政策和策略,并明确销售
定价、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各职能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销售业务,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相关销售合同中明确
双方的权力义务,且经过各级审批及法务部门的审核,应收账款有专人进行函
证,对异常款项进行分析并及时催收。

16、工程项目

    公司完善了开发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论证、工程预算、工程
招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造价决算等业务流程和管控措施。公司明确了相关
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切实做到项目论证与决策、预算编制与审核、造价
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公司职能部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监控,
并通过周报和工作例会等方式对工程项目管理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 点进行
动态分析,对开发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等进行全面控制。

17、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项制度,明确了合同签订的原则、合同的签订和审批、合
同的变更与解除、重大合同的谈判、合同的管理、合同的评估以及责任追究等内
容。明确规定重大合同的制订、审查和审批,分别由财务部门、法务部门进行交
叉审核,最后由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进行最终审核批准。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把合同管理作为内部控制活动的重点,常抓不懈,切
实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规范发展。
18、信息与沟通

    1)内部信息沟通
    公司制定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各控股子公
司及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信息收集管理及保密责任,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为保障公司内部沟通渠道畅通,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化
建设,指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内部信息系统建设及开发、使用、维护工作,有效
保障了公司各系统平稳运作,确保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加强对计算机
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
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用。年内 ERP 系统的改进实施,提
高了内部信息传递的效率。
    2)外部信息沟通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体上和互联网上披露公司公告。公司注意保持与监管部门、中介机构、
业务往来单位等部门的信息沟通,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
部信息,使管理层能及时掌握各种变化,适当地采取进一步行动。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投资活动风险、筹资活动风险、原料
采购风险、存货管理风险、销售与收款风险、合同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财
务报告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哈工智能有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2022年度财务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1%、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占营业收入比例0.5%-1%、占资产总额比例0.5%-1%;
    一般缺陷:小于营业收入的0.5%、小于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
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
   重要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
求,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
要进行追溯调整;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
在重大隐患;内控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
   重要缺陷: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
在隐患;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如下:
   哈工智能对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大直产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及南通中南哈工智
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均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总额为
65,000.00 万 元 ,2022 年 期 末 余 额 为42,016.08 万 元, 本 期 确认 投 资 收益为-
13,946.30万元。
    上述四家企业均为股权投资平台公司,账面存在大量权益性投资、大额往来
款项以及大额增资意向金,2022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由于审计范围受限,
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确定哈工智能是否有必要对上述四家企业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的核算作出调整,也无法确
定是否存在尚未识别的重大关联资金往来。因此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保留意见。
    整改情况:
    公司管理层于 2022 年下半年便因为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南通
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不如预期,以及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到期或
即将到期,开始筹划非标审计意见所涉及资产的处置工作,并已采取有效手段逐
步消除其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截至本说明披露日,具体进度如下:
    1)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已聘请审计等中介机构开展出售南通中南哈工
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相关工作,目前该事项正在推进中。
    2)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000 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所持有的黑龙江
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40%股权出售给交易对手方。目前已经收到股权转让款
10,200 万元,剩余 9,800 万元尾款也将根据协议约定按期收回。
    3)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到期或即将到期,公司也将对基金管理人提出清算退出的要
求。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缺陷。具体如下:
  1)哈工智能对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大直产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及南通中南哈工
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均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总额
为65,000.00万元,2022年期末余额为42,016.08万元,本期确认投资收益为-
13,946.30万元。
    上述四家企业均为股权投资平台公司,账面存在大量权益性投资、大额往来
款项以及大额增资意向金,2022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由于审计范围受限,
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确定哈工智能是否有必要对上述四家企业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的核算作出调整,也无法确
定是否存在尚未识别的重大关联资金往来。因此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保留意见。
    2)2022年11月,公司内审部员工离职后,因年末招聘较难,公司审计部人
员出现暂时性空缺。
    整改措施:
    1)未来公司将加强对外投资管控,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的
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2)公司已督促公司行政人事部尽快完成内审人员招聘,健全公司内部审计
流程。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