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2-04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在认真听取了
相关情况介绍的基础之下,基于独立的判断,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光通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事项是为保障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是属于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光通信公司为此向公司提供了反担,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光通信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业务,并同意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为光通
信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二、《关于变更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期限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签署《资金支持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未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期限的变更。
独立董事:杨贞瑜 王杰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