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2-29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在认真听取了
相关情况介绍的基础之上,基于独立的判断,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温笑霞女士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温笑霞女士的聘任程序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同意其工资标
准为税前 40 万/年,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杨贞瑜 王杰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