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10-25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审
核,并认真听取了相关情况介绍后,基于独立的判断,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各类报表进行审慎核查,并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
了解和查验,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
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在重大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因此,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尽职,合理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
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杨贞瑜 王杰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