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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源通信: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6-08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

真核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和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

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审查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除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中一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因违反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外,其余候选

人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全部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新

一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

立性。

    我们同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发董事长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23 日,何波先生辞去代行总经理职务,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

人。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9 年 6 月版)规定,未规定董事

长薪酬事项,故 2021 年 9 月 24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专职董事长何波先生未在公司领


                                                                                  1 /2
取薪酬。现董事长何波先生提出补领前述期间薪酬,薪酬标准参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决议执行。我们同意关于补发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贞瑜 王杰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