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6-25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就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聘任武雪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刘中
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肖增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烨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续聘张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进行审议。
经对上述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均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除刘中一先生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2021年6月17日受到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外,其余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
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
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武雪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刘中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肖增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烨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续聘张轩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王杰 邓路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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