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1-26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及四川汇源光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理由恰当。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杰 邓路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