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以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简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
金地中心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孙旭东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
审议、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
金地中心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孙旭东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
议、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
司 3 位监事成员中有 3 位监事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
司 3 位监事成员中有 3 位监事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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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忠实、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在本报告期内
的运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有效控制了企业的各项经营风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均能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履行了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也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
监事会通过日常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
部门能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使公司经
营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结合,推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非标准意
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事项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利益倾斜,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及
公司利益的行为。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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